阿尔及利亚近代的暴动事件(二) 面对着暴动,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首先感到的是他们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,其次是,他们在阿尔及利亚所拥有的特权地位受到威胁,政府所采取的种种措施,一直被认为是不够的,即使是最小的事件,也往往被用以攻击政府机关的一种借口,而不考虑提出一些有效措施,在那些为土著居民着想而提出的改革中,移民一般表示接受的只是一些具有社会和经济意义的改革,至于政治改革,他们仅仅同意在人们认为土著居民已经到达“充分”进步的那个不确定的时期才能实行,一些意味深长的论调提出来了。 1947年法规,被某些人看作是对“丧失荣誉”的法国的“背叛”,况且,就目前形势看,“在恐怖主义的威胁和压力下,去讨论任何一项改革计划都是不合时宜的,”在联合国大会开会审查阿尔及利亚1957年l月事件的前夕,一个极右分子向秘书长哈马舍尔德表示,他“代表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”声称,法国政府对这个问题所作的一切声明都是无效的,这种论调虽然只对说话的人有效,但从中可以看出某种思想状况的粗浅反映,因此,一种奇怪的错觉出现了:世界各地只有阿尔及利亚除外,都有可能走向进步。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的最有代表性的组织,或者更确切地说,阿尔及尔、瓦赫兰、君士坦丁的市政长官的最有代表性的组织—市长联盟,对待这些事件的态度又如何呢?一般地说,并不显得那么感情用事,为了减少暴动,市长联盟认为,除实行残酷镇压、新闻管制、戒严、对所有罪犯实行“最严厉和立即执行的”刑罚外别无它法,总之,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来维护法国的主权(1956年6月),许多人希望自行建立一些自卫队,可以自行报复但当人们打算为一支巡逻队招募志愿人员时,由于所发的津贴被认为是“十分微薄”,因而应募的人寥寥无几。 |